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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症的诊断标准


日期: 2010 - 03 - 03   作者:   来源:   责编: 导医网 兼职   阅读次数:
本文摘要: 在国际疾病分类- 20中,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。因此,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。

  国际疾病分类- 20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:

  g1.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。

  g2.在病人既往生活中,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(f30.-)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。

  g3.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: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(f10-f19)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(f00-f09)所致。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,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。


 ·  抑郁症的危害都有些什么?
 ·  抑郁症的症状都有些什么?
 ·  抑郁症发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?
 ·  治疗抑郁症的措施有哪些?
 ·  治愈抑郁症疾病的主要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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